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2024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意见第二次申诉申请安排如下:
1、未赶上第一次申诉申请的学生可参加第二次申诉申请。
2、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有一份“不同意答辩”或“修改后重新送审”意见的,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认为盲审意见确实存在学术观点分歧,可提出申诉申请。需申诉的研究生请下载附件1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208)及电子word版(发邮箱nzyxwb@njucm.edu.cn)。
3、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诉论文学科分布情况,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存异申诉论文进行评阅,根据评审组最终意见决定是否具有本批次答辩的资格。
4、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有两份及以上“不同意答辩”和或“修改后重新送审”意见的,不可提出申诉,不具有本批次申请答辩的资格。
5、第二次申诉申请培养单位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6:00。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