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者:陈珂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5108

为做好2024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

根据中医学科特点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重点考查中医临床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一)复试资格

1. 2024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总分标准分不低于300分。

2. 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相关材料。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1. 本批次在职中医博士专业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2. 招生单位成立由不少于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的复试专家组(原则上须含有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对考生进行考核。

3.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知识考查、临床及科研能力考察、综合素质考查四个模块,总成绩为100分。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4523-65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

、录取

(一)成绩计算及一志愿录取

1. 总成绩=英语成绩×50%+复试成绩×50%。

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不得申请调剂。

3. 对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调剂录取

1. 一志愿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接收调剂导师名单及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2. 如有考生在公示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录取。

、其他事项

1. 各招生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及考核形式并公布。请考生登陆报考单位网站进行查阅。

2.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 我校不接收外校及其他报考类别考生调剂。

4. 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但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5. 联系电话:025-85811028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