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后续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浏览次数:21443

全体2024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现将拟录取后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一、关于拟录取类别

  1.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下载《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附件1),与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于5月13日前将原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入学前须将完整的人事档案转到学校。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请在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定向协议书》,本人签字后将原件于5月13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盖章后的《定向协议书》将同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给考生。请考生收到《定向协议书》后前往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盖章确认,并将盖章确认后的《定向协议书》在入学报到时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 需变更拟录取类别的考生,须在5月13日前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落款处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由“非定向”变更为“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由“定向”变更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离职证明》,且入学前须将完整的人事档案转到学校。逾期一律不再办理。相关材料须在5月13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 录取库上报后,考生拟录取类别无法再次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关于资格复审

  入学后我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入学体检,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关于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中旬发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一律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留寄送,如因信息变更导致无法接收,可等邮政投递员电话联系时协商改址。

四、关于档案转寄、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 人事档案转寄地址

  转寄单位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档案转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行政楼205室

  接收人:李老师

  转寄单位邮编:210023

  转寄单位电话:025-85811535

  2. 户口迁移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

  3. 党团组织关系

  具体方式待确定

注:人事档案转寄、户口迁移、党团关系转接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请后续登录研究生官网搜索:“关于2024级拟录取研究生档案转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及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联 系 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11028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pdf

附件2:(供参考,双面打印)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模板).pdf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模板).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