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同等学力人员、第六批师承人员: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强化校院二级管理,高质量完成研究生培养工作,切实维护师生权益,现就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和第六批师承人员导师双选工作(以下简称“双选”)安排如下:
一、双选对象
1、已申考我校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符合入学要求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已参加全国统一组织医古文水平考试的第六批师承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且医古文成绩60分及以上者。
3、已参加全国统一组织医古文水平考试的第六批师承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且医古文成绩60分及以上者。
二、工作原则和相关要求
1、保证培养质量
各培养单位具备招收2024年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可招收相应学位层次的同等学力和第六批师承人员;每位硕士生导师限招硕士研究生2名,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研究生1名,以上招生均不占用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名额指标。培养过程需根据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坚持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基本原则,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2、公开公平公正
双选工作要严明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开展可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双选结果需经师生确认(可电子签名),培养单位审核。
3、双向自愿选择
各单位在充分尊重师生双方意愿的前提下,及时解决矛盾与问题,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导师双选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程序
1、5月1日--5月20日,申请学位人员填写《培养协议》(纸质版一式三份,甲、丙方签字盖章齐全)、《导师双选志愿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齐全)、《双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培养单位审核。
2、5月21日--30日,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确认双选结果,《导师双选志愿表》自行留档,报送《培养协议》(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3、已签订《培养协议》并完成导师双选的申请学位人员,计划于2024年秋季报到。入校报到工作、课程安排工作另行通知,上课期间食宿自理。《培养协议》将于入学后,返回本人。
四、联系方式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申请学位人员自行咨询进度安排。
学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学校邮箱:nzyxwb@njucm.edu.cn(培养单位发送汇总表)
学校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5-85811062.
附件1 硕士培养协议:《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协议(含第六批师承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
附件2 博士培养协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六批师承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培养协议》
附件3 导师双选志愿表:《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或师承人员导师双选志愿表》
附件4 双选结果汇总表:《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或师承人员导师双选结果汇总表》
附件5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络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