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为了规范实施2024届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考核工作,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本届研究生临床轮训的实际情况,开展毕业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拟于2024年度申请毕业的以下类型研究生: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九年制)、留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考点安排
序号 | 考点名称 | 负责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江苏省中医院 | 教育教学处 | 杨老师 | 025-57031670 |
2 |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教育处 | 翟老师 | 025-85637842 |
3 | 南京市第二医院 | 教育处 | 张老师 | 025-83626070 |
4 |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 教育处 | 汪老师 | 025-83293447 |
5 | 南京鼓楼医院 | 教育处 | 汤老师 | 025-68182105 |
6 | 深圳市中医院 | 科研教学部 | 郑老师 | 0755-82736971 |
7 | 苏州市中医医院 | 教育处 | 郭老师 | 0512-67872723 |
8 | 无锡市中医医院 | 教育处 | 陈老师 | 0510-88859999-79001 |
三、报名要求
1. 报名资格
基本资格:完成本专业临床轮训,轮训过程完整,考核资料齐全,出科考核成绩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毕业考核:
① 本专业临床轮训期间累计旷实习达50学时(按6学时/天计算),或因病、事假累计缺实习达本专业临床轮训总时间三分之一者;
② 本专业临床轮训出科考核不合格者;
③ 相关专业临床能力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2. 报名材料
①《研究生临床轮训考核表》
含专业临床轮训工作记录及本专业临床轮训考核、医院鉴定资料;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完整;本专业阶段导师安排转外院进修学习达一个月以上的研究生,须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鉴定证明。
②本专业病例报告
本专业科室临床病例报告要求5份,门诊或住院病例不限,统一按规定格式书写(详见附表1《病例报告书写格式》),A4纸打印,要求病例资料真实、讨论贴近临床实际,具有个人观点或体会,能合理引用文献资料,体现科研思维和学术文章撰写能力(详见附表2《病例报告撰写要点》),每份需经导师审核签字。留学生不做此项要求。
3. 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2024年4月18日中午12:00前,研究生至本人所在培养单位(考点)负责部门办公室报名;如所在培养单位非考点的,联系培养单位确认最终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②各考点审核研究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填写《2024届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考核报名情况初审汇总表》(附表3,由考点医院签字盖章),与病例报告一起,在4月19日中午12:00前提交或邮寄至江苏省中医院教育教学处(南院行政楼606室,杨帆老师、吴星颐老师)。
4. 特别提醒
①本专业临床轮训考核表为重点审核内容,缺本专业临床轮训工作记录(含考勤记录,门诊、病区诊疗工作记录),缺出科考核成绩、科室鉴定意见、导师鉴定意见(请填写详细,勿出现“同意科室意见”、“情况属实”、“表现优秀”等过简导师评语),仿冒鉴定意见及签名等情况的一律作无效材料处理。
②毕业考核一年仅组织一次,请符合条件,且拟于2024年6月-12月期间申请毕业的相关类型研究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凡未在截止日期前报名者视为放弃,一律不安排补考,顺延至下一届参加考核。
四、考核内容
1.专业水平综合考试:考核研究生综合运用本专业知识、技能处理临床常见病及部分疑难病证的临床能力,考试形式为笔试。按试卷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本部分占总成绩的25%。留学生仅参加此项考试,本项成绩即为总成绩。
2.诊疗技术操作考核:选取本专科1个诊疗技术操作项目,现场考核研究生的操作能力(规范性、准确性和熟练程度)以及对该项操作技术的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等的掌握情况。依据《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考核评分表》(附表4)评定成绩。本部分占总成绩的20%。
3.临床教学能力考核:根据研究生在本专业科室轮训期间对本、专科实习生进行实习带教及组织专科辅导的能力,依据《临床带教能力考核评分表》(附表5)评定成绩。本部分占总成绩的5%。
4.病例报告评审:按照病例报告的撰写要求选择本专业方向对应临床专科病例,完成病例报告,依据《病例报告评分表》(附表6)评定成绩。本部分占总成绩的50%。
五、考核流程
事项 | 时间 | 地点 | 要求 |
报名 | 4月18日中午12:00前 | 各考点负责部门 | 考生准备材料,考点严格审核。 |
专业水平综合考试 |
4月23日(9:00-10:30)
| 江苏省中医院 南院体检中心 6楼学术报告厅 | 所有考生参加,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统一组织。 |
诊疗技术操作考核、临床教学能力考核 | 4月22日-4月26日 | 各考点相关临床科室 | 1.根据考点安排,向本专业科室考核负责人报到,了解时间安排和考核要求,科室考核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考核。 2.此2项成绩和中期考核成绩电子档报送至第一临床医学院杨帆老师,纸质版自行存档。 |
病例报告评审 | 4月26日前 | - | 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按照《病例报告评分表》标准进行评审并评定成绩。 |
成绩汇总 | 4月26日 | 培养办 | 第一临床医学院将成绩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对各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反馈。 |
六、组织管理
1. 各培养单位务必将本实施方案及时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和相关研究生,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临床科室按期、保质落实各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
2. 各考点及相关临床科室应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组长由科室主任或分管教学科主任担任,成员由组长指定,原则上要求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如考核组成员有考生导师参加的,应主动回避);考核组成员名单应报教育处或科教处(科)备案。科教学秘书协助组长组织实施各项考核工作。
3. 各考核组根据本方案的总体安排,指定专人提前确定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考核项目,拟订相关考核规程、评分标准,并严格做好考核内容的保密工作,确定考核的具体时间并通知在科考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核。
4. 各考点应严格按照成绩构成比例计算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并汇总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成绩汇总表见附表7)。培养办邮箱:nzypy@njucm.edu.cn,电话025-85811109。
5.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负责做好考核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研究生临床轮训考核表》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后返还给研究生本人,存入研究生科技档案。
七、考核结果
本专业临床能力考核(毕业考核)是对研究生临床能力的综合检测,是中医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训实施细则》规定,考核达标成绩为80分(中期考核占40%,毕业考核占60%),考核成绩达标者方准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