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相关导师、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4〕4号),现开展2024年度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和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资助形式分为校助项目和院助项目。
2.校助项目由学校资助,设立重点资助项目、基础资助项目、奖励资助项目,项目数见附件2。
重点资助项目:设立10项,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10万元,其中学校资助5万元,导师资助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6万元,其中学校资助3万元,导师资助3万元。
基础资助项目:各培养单位根据立项数,等额推荐。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每项 1.5 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 0.8 万元。
奖励资助项目:2023年度获得江苏省优秀论文的指导老师、岐黄杯优秀博士生论文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可推荐所指导学生申报创新计划,项目数单列,不占各培养单位基础资助项目数。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每项 1.5 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 0.8 万元。
3.院助项目由各培养单位完成资助,专款专项,核拨到位。各培养单位推荐时须确定资助经费项目代码(代码必须唯一),资助标准可参考校助项目执行,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立项限额。
4.校助项目与院助项目,均由省教育厅立项。
5.近三年有本项目未结题记录的指导老师,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二、申报对象
1.我校2024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2022、2023级全日制境内硕士、博士研究生;
2.申报者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
创新计划者;
3.原则上学术型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4.已承担过本项目的研究生不再重复立项。
三、申报推荐与项目管理
1.重点资助项目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申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推荐;
2.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推荐。
3.所有推荐项目,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重点资助项目实施目标任务考核管理,项目承担者需完成以下任务之一方可结项:
(1)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IF≥6),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南京中医药大学;
(2)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类项目”或“重点期刊项目”收录,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南京中医药大学;
(3)以主要完成人身份实现研究成果转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到账经费不少于20万元),主要完成人单位为南京中医药大学。
(4)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承担者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被CSSCI或相当级别期刊收录),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南京中医药大学。
5.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6.项目承担者的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
7.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向本单位申请结题。
8.研究生在毕业前需完成项目结题。结题材料于学生科技档案存档。
9.所有经江苏省教育厅立项的创新计划项目,将作为学校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培育项目。
四、申报材料提交
1.重点资助项目:各培养单位于3月19日17:00前将拟推荐重点资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需提供1份)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需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未报将视为放弃。
2.基础项目、奖励项目、院助项目:各培养单位于3月25日12:00前将拟推荐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需提供1份)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需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未报将视为放弃。
3.申报材料
①《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
申报书电子版需提交PDF版。申报书电子文档命名为: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科研CX10315南京中医药大学1005中医学-学博***”“实践CX10315南京中医药大学1057中医-专博***”
②《2024年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需盖章)1份。
③请各培养单位统一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学位办邮箱nzyxwb@njucm.edu.cn,邮件名称:培养单位代码及名称+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不接受学生个人发送邮件申请。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