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审核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6浏览次数:1452

单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新一轮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已启动,为严肃遴选工作纪律,现对申报、审核工作如下要求

1.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条件准备申报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其申报资格。如已取得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一经查实,予以撤销。

2.单位应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公布审查结果无异议后,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推荐名单。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核实申报材料,综合评议申请人的资格和水平,经会议审议,公示审议通过人员无异议后,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推荐名单。

4.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组综合评议申请人的资格和水平,审核结果如实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并通报单位分委员会审核情况及审核合格率。对遴选工作审核合格率低的单位将酌情扣减招生计划。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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