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2023年12月(第四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自11月13日起陆续更新于研究生管理系统,请各位研究生自行查阅。
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处理办法如下:
一、盲审评阅意见均是“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直接答辩”者
收到评阅书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修改完善,经导师审核同意,进行答辩;
二、盲审评阅意见有一份“不同意答辩”或“修改后重新送审”者
如研究生及导师认为盲审意见确实存在学术观点分歧,可提出申诉申请;需申诉的研究生请填写《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doc,经导师及培养单位确认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仙林校区行政楼209室)。申诉申请接收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17:00。
三、盲审评阅意见有两份“不同意答辩”和或“修改后重新送审”者
不可提出申诉,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盲审。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