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2423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高质量推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夯实研究生导师岗位职责,提升研究生导师育人能力,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中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研究生导师应立足于党的二十大对于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进行一体化部署,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本任务,坚持四为方针,明确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做好学术规范,维护学术道德,构建和谐导学关系,不断提升学业辅导、科研指导、心理疏导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自觉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责任人、引路人和知心人,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应做好导师培训的档案工作,在导师遴选、招生资格审核时,将导师参加培训作为参考。

二、参加人员

  1. 2022年新增遴选研究生导师

  2. 2023年拟申请新增遴选研究生导师

  3.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形式和地点

  4. 培训时间:20231022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 培训形式: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内、宁内研究生导师集中线下培训,宁外研究生导师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集中线上培训。

  6. 线下培训:仙林校区丰盛楼报告厅、B7-101102教室

  7. 线上培训:宁外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导师集中参加线上培训、组织专门会场并做好考勤工作

    四、培训内容

    培训主题包括:强化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研究生导学关系的构建、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高水平论文写作与发表等方面。

    五、其他事项

  8.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生导师参加本次培训。参加线下集中培训的研究生导师请在每场报告开始前15分钟到达会场,完成签到。研究生院将予参加培训人员,发放《导师培训证书》。

  9. 2022年新增遴选研究生导师不得请假,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本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请假。

  10. 宁外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导师集中参加线上培训,并在培训会结束两天内将组织培训情况反馈研究生院。

  11. 请各单位于1018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参会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导师培训(线下)参会名单》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邮箱nzyxwb@njucm.edu.cn.

     

    附件1:研究生导师培训(线下)参会名单.xlsx

    附件2:导师培训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培训情况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