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级八年制学生确定硕士阶段规培基地及培养专业工作(以下简称“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工作程序。
2.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八年制学生在不同研究生培养单位间交流。
二、组织和领导
1.学校全面领导八年制学生“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八年制学生“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工作方案。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八年制学生“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程序
1.研究生院根据拟进入硕士阶段的八年制学生人数,结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建设、导师队伍、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指标分配。制定并公布《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八年制硕士阶段学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接收八年制学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2.教务处负责八年制学生本科阶段必修课绩点审定,并提供给培养单位以供参考。
3.八年制学生认真阅读研究生院公布的接收八年制学生专业目录,并根据目录专业设置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10点-10月10日上午10点前登陆https://zhaosheng.eol.cn/10315/user/login/login进行志愿填报,每人均最多可以选择5个志愿进行填报,每个志愿须包括报考专业、报考方向。考生提交信息后至报名截止前还可以多次修改已提交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信息,请考生慎重填报。
4.研究生院根据八年制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参考学生绩点成绩,按照“优先志愿”的原则,从第一志愿开始进行录取。
5.个人全部志愿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由研究生院统筹协调录取。
6.录取结果将于10月17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四、教育部系统正式填报
全体八年制学生须在10月18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录取结果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逾期不报或填报志愿与录取结果不符合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说明
请考生仔细选择,八年制学生若未能在次年正常进入硕士阶段,此前确定的规培基地及专业自动作废。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八年制硕士阶段学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方式.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