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9浏览次数:1579

各培养单位、相关部门:

按照《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省教育厅每两年开展一轮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遴选建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3〕9号),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工作业已开始。为做好本次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课程已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先进教学理念;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注重思政教学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优良。

3.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二)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

1.中心为学校设置的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专门机构(独立设置或依托职能部门、院系设置),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成立。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并具有高级职称;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3.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并开展推广共享;定期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4.培育建设期为2年,期满后省教育厅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将授予“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称号。

二、申报限额

我校推荐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不超过2门,推荐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不超过1个。

三、遴选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

请各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申报工作。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原则上不再申报。

各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对参评课程进行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审核,内容不得存在思想性、道德性、伦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的问题。参评课程及中心的所有团队成员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问题。

(二)学校遴选

研究生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拟申报参评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遴选

省教育厅遴选30门左右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5个左右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

四、材料报送

请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于9月15日前将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申报书电子版(附件1、2、3、4,含支撑材料)报送至nzypy@njucm.edu.cn,同时将盖章版纸质申报书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地点:行政楼208,电话:025-85811109。


附件1-6.doc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