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2023年9月(第三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已陆续更新于研究生管理系统,请各位研究生自行查阅。
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的总体评价均是“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直接答辩”的,收到评阅书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及建议对论文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后,进行答辩。
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有一份“不同意答辩”或“修改后重新送审”意见的,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认为盲审意见确实存在学术观点分歧,可提出申诉申请。需申诉的研究生请下载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doc,按要求填写内容,签字盖章后于8月23日12: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仙林校区行政楼209室)。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诉论文学科分布情况,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存异申诉论文进行评阅。
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有两份及以上“不同意答辩”和或“修改后重新送审”意见的,不可提出申诉。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