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修订)》(南中医大研字[2020]8号),为规范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组织和实施,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要求
开题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其中2022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中医专硕”)研究生开题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未按期完成开题的研究生,应延期毕业。
网上录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二、开题组织
1.2022级研究生开题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院将安排督导进行抽查。
2.研究生的开题由导师负责,导师需参加开题。研究生如因在国(境)外参加联合培养无法在规定日期前进行现场会议开题的,由二级培养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组织在线开题。在线开题需保证程序严谨,过程真实有效。具体要求、流程及申请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开题要求
1. 应成立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博士学位获得者组成。硕士研究生开题评议小组成员应不少于3名,且至少1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博士研究生开题评议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名,且至少2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评议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整理开题材料。
2.研究生应就论文研究内容,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阅读、分析和总结,独立撰写文献综述一篇,作为开题资料之一;中医专硕研究生可不作要求。
3.开题采取现场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以书面(word)或讲述方式(ppt),对其论文研究计划做报告(硕士不少于10分钟,博士不少于15分钟),并接受评议组的质询,听取评议组意见建议。
4.开题报告要公开进行,在开题前,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开题报告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信息。
5.开题报告经评议小组表决,2/3以上同意为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对开题材料进行修改,可在2个月后申请二次开题,二次开题结果仍为不通过的,应随下一年级管理,延迟一年毕业。
6.开题后如有研究主题发生变动者,需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题更改申请表》(附件6),变动较大者需重新组织开题,重新开题通过日期满一年且中期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级方可申请答辩。
四、开题的管理与监督
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开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指导研究生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开题结果审核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五、资料管理与存档
开题资料是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必备材料,请研究生个人妥善保管,在申请学位时提交审核。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