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4浏览次数:8092

为做好2023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实施,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调剂基本分数线

外语成绩不低于300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三、调剂办法

1. 符合调剂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仔细阅读《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调剂目录》(附件1)。

2. 考生根据个人情况及导师调剂名额,提前与调剂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调剂申请表》(附件2),经由调剂导师签字确认后,于2023621日前将纸质《调剂申请表》送交至调剂接收院系所

3.调剂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后于628日前统一《调剂申请表》送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4)扫描件发送至nzyyzb@njucm.edu.cn,同时提交单位《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接收调剂汇总表》(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我校不接收外校及其他报考类别考生调剂。

2.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但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博士外语证书有效期为3年。

 附件1:2023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专业目录.pdf

附件2: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调剂申请表.pdf

附件3: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接收调剂汇总表.xlsx

附件4:202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人.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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