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评审申请。研究生院根据申诉论文学科分布情况,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论文重新评阅,结果见附件。
本次重新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直接答辩”的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盲审评阅意见及复审专家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进行答辩;本次重新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请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盲审评阅意见及复审专家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
附件2023年第二批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存异申诉评审结果(二).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