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第二轮)

发布时间:2023-04-12浏览次数:22904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目前尚有部分专业仍有调剂缺额,现将我校接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 (第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六十二条规定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2.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及非全日制调剂生源

4.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5.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流程

1.全部调剂考生均需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考生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如考生填报我校多个调剂志愿,将视为服从学校任一调剂志愿。

2.系统开放时间:4月13下午14:00-4月14上午9:00

3.调剂专业及缺额情况见附件1。

4.我校将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调剂志愿考生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将于4月14日在学校官网公布,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如期间考生修改志愿或不按时接受复试通知以及拒绝复试通知均视为放弃我校调剂。

三、调剂复试及录取

1.调剂复试时间:4月16-18

2.调剂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3.录取:各招生单位各专业(方向)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3)体检不合格。

4.调剂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的“调剂待录取通知”,超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不予更改,请考生谨慎确认。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缺额情况一览表(第二轮).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34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