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调整复试陆续结束,现将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陆续公布,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至4月15日,公示期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028。
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前往任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原则上在本人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体检报告送至或邮寄至各培养单位。地址及电话见202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人.pdf
001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002第一临床医学院
005药学院
012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013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015第三临床医学院
017苏州附院
018常州附院
019无锡附院
028附属南京医院
030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
032康缘中药学院
033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
034东部战区总医院
038连云港附院
039扬州附院
040盐城附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