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在学校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考核小组。
2.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均具备硕导资格,小组配秘书不少于1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
3.校纪委对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校外招生单位纪委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同国家一区基本线,计划招生15人,不占用统招生计划。
2.考生须按报考专业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听力考核、技能考核及专业课笔试环节,面试环节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无需技能考核及专业课笔试的考生直接进入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环节。
四、复试
(一)报到时间
3月26日 9:30-15:00
(二)报到地点
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报到及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6)《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
注:以上材料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复试考核(总分500分)
第一阶段复试考核包括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技能考核、专业面试等形式。复试考核各个环节考生均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1)英语听力测试时间3月26日 晚18:00,测试时长30分钟,满分50分,全体考生均需参加。请考生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无需准备耳机;
(2)除中药学专业考生外,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参加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6日 晚18:30-21:00,测试时长150分钟,专业课笔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生请携带黑色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不需携带计算器;
(3)除中药学专业考生外,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参加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时间为3月28日上午8:00,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4)面试考核,时间为3月29日上午9:30。请考生9点20前达到仙林校区国际教育学院309房间签到候考。除中药学专业考生外,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面试考核满分150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口语表达、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中药学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面试考核满分450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外语口语表达、实践(实验)技能考核、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
(5)复试具体安排见《复试安排表》(复试现场发放)。
五、录取
1.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不区分专业进行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专业面试成绩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3)报考临床专业学位(1057开头)的考生临床技能操作成绩未达到60分;
(4)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5)体检不合格。
2.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体检
1.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前往任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本人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体检报告送至研究生院;
2.其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七、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工作监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各招生单位的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校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
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九、补充说明
1.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在此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考生复试期间所有食宿费用自理。请考生在复试报到前通过以下网址进行网上缴费。
4. 为全面了解学生健康状况,请考生在复试报到前登录https://eztest.org/exam/session/265754/进行健康档案信息填报。填报前请仔细阅读登录页面下方的考生须知,如有技术问题通过界面上的“技术支持”获取帮助!技术支持工作时间:9:00-19:00。
十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5-85811028
2.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邮箱:nzyyzb@njucm.edu.cn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