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暨2023年“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浏览次数:1605

培养单位

根据苏教社政函〔20232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展示我省高校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第十三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2023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第十三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2023最美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注册在籍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荣誉设置

1.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推选2023年江苏省最美大学生”10名,第十三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20名、入围奖30

2.2021年以来遴选出的省级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将共同作为今年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后备人选,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按有关通知要求另行组织专家遴选推荐。

三、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标兵,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不懈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带头实学实干,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孜孜不倦、求知若渴,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敢为人先、敢于突破,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5.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6.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自202011日起算),并结合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

7.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级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和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四、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各培养单位按自愿原则择优推荐,每个培养单位限推荐1研究生。本次推选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组织遴选。学校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省里参加评选展示全校本科生、研究生择优推荐1名同学至省里参加评选。

五、工作要求

1.本次推选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推荐人选,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培养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循标准,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本次活动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3310中午12:00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gb205@126.com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205逾期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3.材料清单:

(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1)。

(2)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

(3)事迹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模板见附件3培养单位需把关。

(4)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含1张横版半身照),均为JPG格式。

 

附件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附件3.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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