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浏览次数:2779

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32号)文件,为做好我校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以下简称“实践大赛”):主要面向江苏省研究生,同时课面向长三角地区及其他省(市、区)在校研究生参加。

(二)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以下简称“暑期学校”):主要面向江苏省研究生,同时辐射长三角地区及其他省(市、区)在校研究生。

(三)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以下简称“创新论坛”):立足江苏、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实践大赛的培养单位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省优势学科或省重点学科的主要支撑学科;鼓励学院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及知名企事业单位联合承办;申报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鼓励从科研和生产实践中提取实际问题作为主题,注重主题实践性、应用性和引领性,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2. 申报暑期学校的培养单位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省优势学科或省重点学科的主要支撑学科,应具备举办暑期学校所需要的各类资源与条件,保证暑期学校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主题应体现本学科前沿理论与研究热点,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发展需求,聘请的专家学者整体水平较高,教学安排科学,组织方案合理。

3. 申报创新论坛的培养单位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省优势学科或省重点学科的主要支撑学科;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注重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及跨学科、跨领域问题的研究与探讨,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二)申报程序

1.填写相应项目的申报书和信息表;培养单位对申报项目意识形态、专业水平、组织方案等进行初审后报送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审查后报送相应教指委参与论证和遴选;

3.省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三、其他事项

各申请承办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的单位请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中的承办高校只能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如有其他联合承办或协助承办的单位,应填写在申报书的相应栏目中。

为方便统筹和组织,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23228日先报送信息表电子版初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申报表及定稿的信息表于310日前由各培养单位汇总后发送至邮箱:nzypy@njucm.edu.cn;定稿的信息表需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吴老师   025-85811109    行政楼208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相关附件.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