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相关课程任课老师: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2〕22号)(附件1)要求,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与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相继启动在线示范课程遴选工作。现就我校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
1.2021年医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复评名单(附件2-1)中的课程:请于2023年2月10日前完成上线“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2月20日前填写《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推荐表》(附件2-2),课程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研究生院审核后直接上报教指委,直接进入在线示范课程遴选范围。经专家评审符合要求,即为“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未按时上线或经专家评审不符合要求,则自动取消“在线示范建设课程”资格。
2.已上线学堂在线mooc平台,同步完成上线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设的中国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的课程(附件2-3):2月20日前填写《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推荐表》(附件2-2),课程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3.其他有意向申报“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的课程:需先于2月10日前,按照《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技术要求》(附件2-4)完成课程上线,上线审核合格后,于2月20日前填写《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推荐表》(附件2-2),课程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以上材料由培养单位汇总后,2月21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申报“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
符合原通知中申报条件的课程,按工业药学、临床药学和管理药学3个领域分类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申报表(附件3-1),课程负责人签字。签字后纸质版、原始word电子版。
2.课程团队成员政审表(附件3-2),政审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三年内是否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每位成员填报一张政审表,本人所在党组织签章。盖章后纸质版或PDF扫描版、原始word电子版。
3.课程内容政审表(附件3-3),审查内容包括价值取向是否正确,对于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是否准确无误,对于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是否准确等。盖章后纸质版或PDF扫描版、原始word电子版。
4.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4),按规定格式提供,需经平台单位盖章。盖章后纸质版或PDF扫描版。
5.其他材料,如有其它课程附件材料,请提供不超过2份。纸质版或PDF扫描版。
以上材料请提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后连同《2023年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5),于2月1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三、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025-85811109 行政楼208 吴老师
E-mail:nzypy@njucm.edu.cn
课程需上线“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已上线我校学堂在线研究生课程平台课程数据信息表事宜,请咨询学堂在线:
朱宁宁13405828698
附件1: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1:2021年医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复评名单
附件2-2: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推荐表
附件2-3:我校已上线中国医药学研究生在线教育平台的课程
附件2-4: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技术要求
附件3-1: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申报表(含附件3-4)
附件3-2:课程团队成员政审表
附件3-3:课程内容政审表
附件3-5:2023年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