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6 浏览次数: 460

各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结合我校《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南中医大研字〔201714号)和《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中医专硕研究生4年),现对至2023年即将超过“最长学习时间”的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1.2017年入学(含休学)未毕业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

2.2019年入学(含休学)未毕业的全日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1.整理名单:各培养单位整理预警范围的研究生名单。

2.预警通知:培养单位应以电话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向研究生本人提出学业预警,明确告知被预警研究生务必于2023年达到毕业要求并取得毕业证。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同时应提醒研究生核查课程学分、文献阅读、学术活动、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

3.指导帮扶:培养单位应将预警名单报送研究生所在的学科和导师,请学科和导师重点关注、加强指导,合力帮扶。

4.信息汇总:培养单位根据确认情况,填写《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20221230日前汇总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25-85811109      地点:行政楼208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126

附件: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预警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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