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级中医学九年制学生确定博士阶段专业及导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2浏览次数:2310

根据中医学(卓越计划)九年制培养方案,现开展2018级中医学九年制学生确定博士阶段专业及导师工作(以下简称“专业及导师双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工作程序。

2.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考量的原则,实施双向选择。

3.提倡优势互补,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学校将根据中医学九年制学生确定专业及导师情况,统筹安排中医学博士计划。

二、计划安排

2018级中医学九年制学生计划单列。每位导师可接收1名2018级中医学九年制学生。

三、组织和领导

1.学校全面领导中医学九年制学生“专业及导师双选”工作。医学院负责确定目前符合进入博士阶段条件的中医学九年制学生名单,及学生本科阶段必修课绩点审定和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负责在2022届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未达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制定中医学九年制学生确定“专业及导师双选”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2.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中医学九年制学生确定“专业及导师双选”工作细则并组织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1.学生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级中医九年制学生博士阶段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及导师进行提前交流沟通。

2.11月28日前: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公布本单位“中医学九年制学生专业及导师双选”工作实施细则

3.11月28-125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及导师双选”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中医学九年制学生专业及导师双选工作。

4.128各研究生招生将中医学九年制学生专业及导师双选确定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5.12月9日:研究生院在网站上公示导师互选结果。

6.12月12日:学生根据研究生院在网站上公示导师双选结果登陆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

五、其他事项

中医学九年制学生若未能在次年正常进入博士阶段,取消2023年博士录取资格。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2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级中医学九年制学生博士阶段专业目录.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方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