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面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请各单位、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一、组织与管理
1. 学校负责领导和统筹全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面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做好所有面试环节的组织协调、拟录取结果公示与上报工作。
2. 各单位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考生面试工作,并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其他工作。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各单位保存备查。
二、接收办法
1.“拟录取”及“可顺延录取”的考生须在9月28日14:00前按照学校官网公布的“拟优录”的专业和方向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填报,逾期视为放弃。
2.我校将在9月28日17:00前对“拟优录”考生发出的复试及拟录取通知,请考生在3小时内接收或拒接“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3.如有“拟录取”拒接或放弃,我校将依次向“可顺延录取”的考生发送复试及拟录取通知,额满为止。收到通知的考生须在3小时内接收或拒接“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4.研究生院将在9月29日官网公布各专业推免剩余计划。
5.各专业推免剩余计划于9月30-10月3日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继续接受志愿填报,已经录满的专业将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关闭。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面试通知,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后续推免面试工作。
三、面试与录取
1.面试形式及地点:各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科学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各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2.各单位成立学科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
3.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分值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各单位各专业根据推免剩余计划按照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四、资格审查(考生在面试阶段提供)
1.考生身份证、学生证;
2.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3.英语等级证书或者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可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信;
5.参加我校202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者,提供优秀营员证明;
注意:请各单位在考生面试前,参照《2023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认真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其他说明
1. 我校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教育部推免系统”及时更新接收推免生剩余专业情况,分批次组织后续推免面试工作,请考生关注。
2. 我校各单位有专人与报名同学联系确认相关信息,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并处于畅通状态。
3.参加线下面试的考生,对于生源高校为省外高校的在拟录取后可获得600元的差旅补助;对于生源高校为省内非南京市高校的在拟录取后可获得300元的差旅补助。
4.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12#信箱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811028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复试结果汇总(更新完毕)
001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001.pdf
002第一临床医学院(江苏省中医院)002.pdf
003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003.pdf 003-2.pdf
004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004.pdf
005药学院005.pdf
006卫生经济管理学院006.pdf
007护理学院007.pdf
012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新中药学院)012.pdf
013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013.pdf
014附属南京中医院(南京市中医院)014.pdf
015第三临床医学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015.pdf
017苏州附院(苏州市中医医院)017.pdf
019无锡附院(无锡市中医医院)019.pdf
022鼓楼临床医学院(南京鼓楼医院)022.pdf
030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030.pdf
033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033.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