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2年拟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现将拟录取后相关事宜统一回复如下:
一、有关体检
1、体检原则上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
2、体检内容参照基础入职体检。体检异常结果请至专科复查,并提供专科诊断。
3、由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体检报告拟定于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凡无法提供或不符合条件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健康档案
全体拟录取考生均须完成个人健康档案填报,请于5月24日-5月25日期间查看您的邮箱或者手机短信(报名系统预留邮箱及手机号)参加测评(一人一链接,请勿填报他人链接),没收到通知请联系021-61948899;如在测试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热线4001208840或登录网站https://support.shl.com查看常见问题解决方案,请勿忽略或归为诈骗短信。
三、关于拟录取类别
1、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下载《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与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于6月10日前将原件(一式三份)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5811028。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入学前须将完整的人事档案转到学校。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请在所在省份教育厅领取《定向协议书》,本人签字后将原件(一式四份)于6月1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5811028。学校盖章后的《定向协议书》将同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给考生,请考生收到《定向协议书》后前往所在省教育厅进行盖章确认,并将盖章确认后的《定向协议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楼204)。
4、需变更拟录取类别的考生,须在6月10日前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落款处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非定向”变更为“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由“定向”变更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辞职证明”,且入学前须将完整的人事档案转到学校。逾期一律不再办理。相关材料须在6月1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5811028。
5、录取库上报后,考生拟录取类别无法再次变更,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关于资格复审
入学后我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体检不合格、政治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关于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1、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前发出,调档函随通知书一并寄出。
2、通讯地址一律按照报考系统预留地址寄送。
3、受疫情防控影响,今年不提供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的服务。
六、关于档案转寄、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人事档案转寄地址
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档案转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行政楼205室
档案接收人: 孙老师
转寄单位邮编:210023
转寄单位电话; 025-85811355
注:档案邮寄时间为7月15日前,档案封面须贴南京中医药大学调档函回执(调档函研究生招办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布);档案务必通过EMS邮寄(定向考生无须调档;本校硕士考取本校博士的研究生于7月15日之前将调档函回执送至行政楼205室)。
2、户口迁移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
3、党团组织关系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再开始转接,具体方式请登录研究生官网搜索:“关于2022级拟录取研究生档案转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及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附件2:(供参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pdf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