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5 浏览次数: 2770

培养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毕业生中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推动毕业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22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现将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境内全日制学制内非定向2022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名额分配,我校研究生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3人。

二、评选表彰标准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2.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3.在相应研究生学习阶段,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注意: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三、评选推荐程序

1.各单位成立评审小组,负责该项评优推荐工作,各单位均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积极主动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各单位于4月25中午12:00前将《江苏省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单位汇总表(附件3)推荐结果上报表(附件4)评审过程记录表(附件5)以及推荐人所有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05),电子版发至邮箱ygb205@126.com。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4.疫情防控期间,各培养单位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4: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结果上报表.doc

      附件5: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过程记录表.docx

      附件6: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推荐汇总表.xlsx 

 

党委研工部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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