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承担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近年来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不包括以教材为主体内容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单位或个人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三、申报名额
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申报,申报数量不限。校内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
四、材料要求
1.《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 2 份,EXCEL 和 PDF 格式电子文档各 1 份)。
2.《2021 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及所申报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8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100页,编印目录,装订成册)。
1、2两项材料电子文档请推荐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文档名称:单位名称+教学成果奖申报。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积极发动,认真组织,于2021年7月27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由各培养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208),联系人:张老师、卢老师,电话:025-85811109,邮箱nzypy@njucm.edu.cn。
附件1:苏教人函〔2021〕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