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9月批次(第三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2 浏览次数: 3632

各相关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现就2021年9月批次(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原始资料检查流程

    1.各导师对学位论文相关的原始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并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附件1)签字确认。

    2.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对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组织复查,并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附件1)盖章确认,填报《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

    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于711日前完成原始资料复查,留存原始资料副本(留存至国务院学位办及江苏省学位办完成本批次论文抽检工作)、《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归科技档案存档)《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学位办邮箱。

    4.研究生院将于7月12日公布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检名单,715日前组织专家完成抽检工作,并对抽检结果进行通报。

二、抽检结果与应用

    经专家组抽检评定,对于原始资料规范完整,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合格”;对于原始资料不规范,但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对于原始资料存在较多问题,学术不端情节严重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研究生院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由相关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重新组织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核查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1)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

    2)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2021年修订).doc

附件2: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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