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拟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后续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者:冯丽谦发布时间:2021-06-03浏览次数:5777

全体2021年拟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现将拟录取后相关事宜统一回复如下:

一、关于定向培养协议

1、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下载《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与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于610日前将原件通过中国邮政快递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入学前须将档案、人事转到学校,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

3、拟变更录取类别的考生,须在610日前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邮寄),申请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原因、定向单位名称、定向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落款处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非定向”变更为“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由“定向”变更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辞职证明”及本人人事档案。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4、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或不能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关于体检

1、体检原则上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

2、体检内容参照基础入职体检。体检异常结果请至专科复查,并提供专科诊断。

3、体检报告于61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关于资格复审

入学后我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体检不合格、政治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关于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中旬发出,调档函随通知书一并寄出。

、关于档案转寄、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请咨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5811355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钱老师025-85811028

附件1:全日制博士拟录取名单.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pdf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__(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pdf

附件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__(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