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06 浏览次数: 7704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适应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学科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及原则

(一)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七号及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等最新精神

2.《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南》(苏学位办〔2021〕3号)

(二)基本原则

1.区分类型层次。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参考我校2020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体例,区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区分硕士、博士(含硕博连读、九年制、直博生等)两个层次修订培养方案。

2.明确培养目标。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要紧密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准确把握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以立德树人、服务社会需求、提高培养质量、彰显学科特色为指导思想,结合自身实际与特点,广泛调研论证,吸收、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培养理念和培养方式,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要区别学术型与专业型,明确硕士与博士培养目标的梯度,并以相应的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作为支撑。

3.体现学科特色。鼓励各单位开展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以中药学科群为中心,加大学科交叉类、研究方法类、研讨类和实践类课程的设置比重,强化高端基础医学人才和药学人才培养,加强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充分发挥暑期学校、国际联合培养基地、海外中医药中心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多学科联合培养、产学研联合培养、国内外联合培养、一贯制培养等创新模式。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要在尊重人才培养规律、强化研究生培养质量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智能中医药教育新形态,在培养方案中体现培养特色。

4.审核严执行便。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修订优化工作要加强领导、充分酝酿、严格流程、逐级审核、认真执行。各单位、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要依据实际情况,突出校院二级管理的规范性和灵活性,统筹考虑学科发展,积极建设拓展资源,科学编制,确保培养方案切实可行,成为研究生培养、教学管理以及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流程与组织保障

(一)工作流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是研究生培养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注意做好修订过程中的机构设立、基础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对象应包括学生代表、用人单位代表、行业代表、产业教授、相关专家等)、材料收集、公开论证等工作环节,统筹已招生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

(二)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相关学院领导担任组长,统一规划和协调本单位修订工作。

2.成立工作小组:各学位点依托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修订工作组,明确职责,确定流程。以学位点执行负责人、学位点联络人、课程负责人、专家等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涉及多个学院的学科,由一级学位点执行负责人牵头,各二级学位点执行人、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产业教授代表等组成工作组开展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牵头单位名单见附件。

三、修订范围及内容

修订范围是2021年招生的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本次主要对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实践能力、学位论文等环节进行修订和优化。各学科培养方案应充分调研,逐项推进,重点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修订和优化。

(一)培养目标应主动对接社会和行业需求,体现分类培养原则,体现不同培养层次的差异性。

(二)研究方向应科学规范、全面准确,既考虑学科优势特点,又密切结合行业需求,密切关注领域发展前沿。

(三)培养方式应突出导师负责制,成立导师指导小组共同指导研究生,专业型研究生提倡双导师制,鼓励培养方式改革创新。

(四)课程设置方面,重点梳理研究生课程体系

1.以《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为依据,突出课程校院二级管理的规范性和灵活性,专业基础课体现一级学科的知识要素,专业课体现由各培养单位学科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提倡将体育、美育、校内外研究生SPOC、案例库等相关课程纳入课程体系。淘汰多年未开出或已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并拿出课程替代方案。

2.加强思政课程建设,推动课程思政改革,充分发挥各类课程的育人功能,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合理设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

3.提升研究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免修、免听措施的具体条件设置研究;积极探索将研究生学术成果、实践成果作为课程考核依据的可行性研究,创新考核手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研兴趣。

4.2020年立项且已完成制作的校级SPOC课,各学科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列入培养方案

5.加强专业基础课程建设,每个专业设置专业基础课1-2门,专业基础课应体现一级学科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有利于启迪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

6.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管理和设置,专业课应体现二级学科的特点和特色,反应二级学科发展前沿,有利于巩固专业思想、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

7.公共选修课,是为完善复合型人才合理的知识结构、为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而开设的跨学科课程、方法技术类课程、素质拓展类课程,鼓励新开高质量的面向全体研究生的公共选修课。

8.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实际,合理安排课程学期分布。

(五)强化实践环节,进一步细化实践能力特别是专业型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突出分类培养,主动对接行业准入标准,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技能。

(六)学位论文工作环节、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应结合学科特点及发展规划,制定不低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中医大研字20187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南中医大研字20189号)的具体要求。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2021年4月23日前,召开校内动员会议。

(二)2021年4月30日前,研究生院发布《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三)2021年5月7日前,各牵头单位上报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给研究生院。

(四)2021年5月30日前,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完成基础调研、意见征求、材料收集、公开论证,分学位委员会审定,形成初稿报研究生院。

(五)2021年6月15日前,学校组织论证审核。

(六)2021年6月20日前,各牵头单位根据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

(六)2021年6月底前定稿,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附件1: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牵头单位一览表.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docx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30


Copyright © 2017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http://gra.njucm.edu.cn 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