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1-01-20浏览次数:20382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三年

三、报考类别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四、招生计划

本批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1名。

五、招考方式与报名条件

1.“申请-考核

具体要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1

2. 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经全日制本科教育,取得学士学位;

4)申请者为本校二年级、三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暂不接受硕博连读申请;

5)硕博连读考生博士阶段导师与其硕士阶段导师一致,如有不一致需征得硕士导师同意方可报名,并延续硕士阶段研究方向。

6)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CET-6 成绩≥425分或合格;

②托福(TOEFL)成绩≥85分;

③雅思(IELTS)成绩≥6.0

④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⑤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⑥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被SCI收录。

六、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

1. 时间:2021120日至2021125

2. 报名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http://222.187.120.13:9000),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内容必须如实、完整、准确。报名结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

3.报名材料提交:

网报完成提交后,将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插入封面及目录,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箱,nzyyzb@njucm.edu.cn

① 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盖章)---必备;

②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书(从网报系统中下载,专家本人签字,非南京中医药大学聘任专家需提供专家职称复印件)---必备;

③ 思想政治考察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盖章)---必备;

④ 身份证件复印件---必备;

⑤ 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必备;

⑥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提供;

⑦ 应届硕士须提供已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应届生提供。应届硕士申报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草稿(不少于一万字),申报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草稿;

⑧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必备;

⑨ 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在职人员提供;

⑩ 可以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根据个人情况提交;

 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面试前提供给报考单位研究生秘书。

第二阶段:缴费

我校2021年全日制博士报名全部实行网络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120日至2021125日。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缴费后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1. “申请-考核制报名考试费80元;

2. 硕博连读免报名考试费。

第三阶段:资格审核

1.研究生院将通过报名材料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经查问题将通过邮件回复考生,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2.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将在复试阶段或新生报到阶段进行,一经发现有原件不符者立即停止其进入下一阶段考核或取消入学资格。

3.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未按要求补充完整者,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七、考核与录取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综合考核将采用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通知。

2.各招生单位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八、收费标准与学习待遇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0000//学年。

我校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项目内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九、其他说明

1.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 

1)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后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考生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者,经入学学籍清查确认,将取消学籍。

2.考生因报考与原学习、工作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确定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未录取考生报名材料不保存,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考生关注。

5.新中药学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归属南京中医药大学,由南京中医药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授予学位,发放奖助学金,开展就业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实习和学位论文指导等工作由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新中药学院)负责,享受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新中药学院)提供的学习、住宿条件和科研补助等待遇。

6.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邮箱:nzyyzb@njucm.edu.cn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pdf

 附件2: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pdf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方式.pdf

 附件4:封面及目录.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