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会组织改革创新,增强研究生会组织性、政治性和先进性,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按照学联改革的最新要求,根据《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相关规定,拟定于2021年1月9日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团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回顾和总结过去一年以来研究生会工作的成绩与经验,科学规划研究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研究生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职能,转变作风、创新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强化思想引导,团结带领全校广大青年学子不断砥砺前行,贡献青春力量,实现青春梦想,为加快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的一流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任务
1.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六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3.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
4.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改报告;
5.审议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毛 敏
副主任:沈 佳 李 怡 左 桂
委 员:高雨嫣 张梦晨 钟 琦 苏敏艳 唐星冉
邱思琰 李佳芸 丁晓桐 夏晨洁 王亚军
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下设秘书组、联络组、会务组、代表资格审查组和提案组五个工作小组,负责文件起草、宣传发动、会务准备、资格审查和征集提案等筹备工作。
四、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大会代表名额149名,均由各培养单位选举产生。其中,来自非校、院级研究生会学生骨干的代表比例不低于60%,同时兼顾年级、性别、民族和党员比例,以及专业结构与培养类别。筹委会根据拟定代表人数分配名额到各培养单位(见附件2)。
代表产生程序:
(1)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组织班级民主酝酿提名,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各单位召开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主要班团干部会议或民主评议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大会筹委会;
(3)大会筹委会对预备人选进行审查,并与各单位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
(4)各单位召开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学院主要班团干部会议或民主评议会,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出规定名额的代表,并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同意后,上报大会筹委会;
(5)大会筹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确定代表名单,在校内公示。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未超出基本学制的、在读全日制境内博士、硕士研究生;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习认真努力,勤奋刻苦,态度端正,学业优良,在学生中能发挥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和维护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积极主动反映学生的意愿和诉求,切实代表学生的利益。
五、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设5人。主席团候选人通过各培养单位团组织推荐,经单位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研工部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确定,再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主席团候选人产生程序:
1.各培养单位根据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酝酿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2.各培养单位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单位主要班团干部会议,民主讨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同意后,上报筹委会;
3.学校党委研工部和团委对主席团候选人联合审查后,报送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批,最后提交大会以差额方式选举产生主席团。
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须为本次大会代表,且与常任代表候选人不可兼报;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大学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热爱学生工作,在各类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领导能力;
4.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5.须为2019级或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六、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产生办法
常任代表会议成员由各培养单位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或主要班团干部会议,从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对所在单位的研究生负责。
常任代表会议职责:
1.监督评议校研究生会工作;
2.监察校研究生会章程和工作条列等实施情况;
3.听取审议校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4.选举决定校研究生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
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自取得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以来,无学位课不及格情况;
2.自取得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
3.非现任校学生会执委会主席团成员、执委会部门负责人或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七、表格材料上报方式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附件6-11整理汇总工作,于12月25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gb205@126.com。另,直属单位需将纸质版审核后盖本单位党委(总支)、分团委公章,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05);非直属单位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后,《登记表》不盖章、《汇总表》盖本单位(科教科或教育处等)公章,将扫描件发至邮箱:ygb205@126.com,上报后由研究生院加盖研究生党工委、研究生院分团委公章。电子邮件主题统一命名:“XX培养单位第十七次研代会材料”。
召开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选代表、主席团和常任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等工作,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联系人:高同学 13851690722
左同学 15951893739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2.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4.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5.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各单位联系人
6.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7.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8.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登记表
9.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汇总表
10.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登记表
11.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