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国中医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优秀中医药博士研究生的创新发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评议组主办,面向全国中医药学科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第三届(2020 年)“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评选工作秉承“注重创新、科学严谨、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鼓励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各学科特色和理论创新,体现中医药学科重大需求,注重解决医疗健康行业的实际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参加 2020 年评选的论文,应为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参评博士学位论文须为中文撰写,且不涉密。
3、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前未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评选要求和标准的个人均可在11月24日前向所在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申报。
2、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查。各二级培养单位于11月26日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提交参评论文的材料填报规范以及学术行为规范进行专门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3、专家组评审。研究生院聘请相关或相近学科的专家组成评议组在11月28日前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专家遴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一级学科每学科可推荐1~2 篇论文参评(多推无效)
三、推荐材料
1、论文推荐表(附件 1)
2、中英文摘要 PDF 版(附件 2 需与提交国家图书馆学位论文版本一致)
3、作者简况表(附件 3)
4、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 4)
5、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如专著封面、版权页及作者页复印件;学位论
文奖励、科技奖励等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电子版个人以“学号+姓名+2020 年全国优博推荐材料”命名,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统一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nzyxwb@njucm.edu.cn; 纸质版推荐材料1 份, 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