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中医学九年制学生确定博士阶段专业及导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3浏览次数:4332

根据中医学(卓越计划)九年制培养方案,现开展2016级中医学九年制学生确定博士阶段专业及导师工作(以下简称“专业及导师确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对中医学九年制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充分及规范发挥学科、导师在综合考核的主导作用注重考核申请者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

2.“专业及导师确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科学、全面、规范的评价体系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3.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中医学九年制学生在不同研究生培养单位间交流。

4.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学校将根据中医学九年制学生确定专业及导师情况,统筹安排中医学博士计划。

二、计划安排

2016级中医学九年制学生计划单列。每位导师可接收1名2016级中医学九年制学生。

、组织和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医学九年制学生“专业及导师确定”工作。医学院负责确定目前符合进入博士阶段条件的中医学九年制学生名单,及学生本科阶段必修课绩点审定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负责在2021届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未达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制定中医学九年制学生“专业及导师确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各项考核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中医学九年制学生“专业及导师确定”工作细则并组织具体实施。

、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中医九年制学生可申请的专业及导师,参考《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级中医九年制学生博士阶段专业目录》(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级中医九年制学生博士阶段专业目录.pdf)。

申请者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202.195.210.88/zsgl/qzbgl/default.aspx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1.本科课程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3.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导师面试和综合答辩。

1)导师面试(满分100分)

导师基于学生提供的材料,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获奖等方面的情况,结合面试交流,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并给出面试成绩。导师根据评分成绩和招生名额,按照3:1差额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报名人数达不到3:1,所有申请人全部推荐)。

2)综合答辩(满分100分)

培养单位按照二级学科组织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答辩(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外语应用能力、科研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进一步考核,提出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

3.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4.综合考核总成绩=必修课绩点成绩*40%+导师面试成绩*30%+综合答辩成绩*30%。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培养单位可以不予接收。相关中医九年制学生可以进入下一轮重新报名,参加新一轮综合考核。

(四)确定专业和导师

1.各学院按照报考二级学科内同一导师中医九年制学生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按照招生名额确定接收名单。

2.已参加过综合考核,且综合考核总成绩高于60分,但因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受限未被接收的中医九年制学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由各培养单位在同一个二级学科内进行。调剂环节是否需要再次面试考核,由接收调剂导师确定。

3.第一轮综合考核未被接收的中医学九年制学生可重新网上填报志愿,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第二轮,可组织多轮综合考核,直至所有中医学九年制学生最终确定专业和导师。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拟接收中医学九年制学生的相关信息,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将审定后的中医学九年制专业及导师确定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事项

中医学九年制学生若未能在次年正常进入博士阶段,取消2021年博士录取资格。

  1. 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发布中医学九年制学生“专业及导师确定”工作通知,公布《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中医学九年制博士阶段学生专业目录》

1023

研究生院

2

公布进入博士阶段的中医学九年制学生名单及本科阶段必修课绩点

10月26日

教务处

3

中医学九年制学生填报志愿

10271112

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医学院

3

综合考核

1113-1130

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

4

各培养单位审定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结果,并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定并公示。

121-127

研究生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