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级八年制学生确定硕士阶段规培基地及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0浏览次数:5648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级八年制学生确定硕士阶段规培基地及培养专业工作(以下简称“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对八年制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选拔。

    2.“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科学、全面、规范的评价体系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3.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八年制学生在不同研究生培养单位间交流。

  2. 组织和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八年制学生“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八年制学生“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工作方案,组织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各项考核工作;教务处负责八年制学生本科阶段必修课绩点审定及各专业内排名公布。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八年制学生“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工作细则并组织具体实施。负责八年制学生硕士阶段培养的单位需为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3. 工作程序

    1.研究生院根据拟进入硕士阶段的八年制学生人数,结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建设、导师队伍、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指标分配。制定并公布《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八年制硕士阶段学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接收八年制学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2.第一临床医学院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1623号)第三章第十条“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以课程初修成绩计”,审定并公布八年制学生本科阶段必修课绩点及专业内排名。必修课程绩点作为学生优先选择规培基地和专业进行面试的依据。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接收八年制学生的导师名单及专业目录。接收2016级八年制学生的导师,必须为2021年具有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各培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4.八年制学生根据研究生院公布的接收八年制学生专业目录,结合各培养单位接收导师及专业情况等进行志愿填报。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八年制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组织各专业进行面试。对于填报志愿人数较多的专业,可根据八年制学生的本科阶段必修课绩点排名择优选择进入面试,面试差额比例不超过120%。招收人数不足5名专业的部分,可多加1名面试名额。

    各专业面试小组成员一般由研究生导师组成,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面试实行回避制度,与八年制学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其他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回避,不得参加面试。

    对每个面试专家的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该生的面试成绩,按必修课绩点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该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总成绩=必修课绩点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专业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本专业的接收人选。

    6.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未被接收的八年制学生重新网上填报志愿,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第二轮面试,可组织多轮面试,直至所有八年制学生最终确定规培基地和专业。面试全过程应做好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保存在U盘中,交研招办留存。

    7.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拟接收八年制学生的相关信息,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

    8.研究生院将审定后的八年制学生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其他事项

    1.八年制学生若未能在次年正常进入硕士阶段,此前确定的规培基地及专业自动作废。

    2.八年制学生须按照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结果,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录取工作。

    5.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学院审定并公布2016级八年制学生必修课绩点及专业内排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1011

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务处

2

发布八年制学生“确定硕士阶段规培基地及专业”工作通知,公布《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八年制硕士阶段学生专业目录》

1012日前

研究生院

3

八年制学生第一轮填报志愿

http://202.195.210.88/zsgl/qzbgl/login.aspx?lx=edit

1013-1014

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

4

第一轮面试

1015-1018

研究生院、教务处、各培养单位

5

八年制学生第二轮填报志愿

http://202.195.210.88/zsgl/qzbgl/login.aspx?lx=edit

1019

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

6

第二轮面试

1020

研究生院、教务处、各培养单位

7

各培养单位审定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结果,并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定并公示规培基地及专业确定结果

1021-1023

研究生院

8

组织学生按照面试结果登陆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及完成确认操作

1024日前

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院

9

处理异议并完成网上录取工作

1023-25

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接受2016级八年制学生硕士阶段专业目录.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人.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