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3857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不断促进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学校将开展2020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与推荐名额

评选工作本着“科学公平、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名额应在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的一级学位点当年授予博士学位总数15%以内(少于10人推荐1篇)授予硕士学术型学位总数15%以,授予硕士专业型学位总数20%以内(若某二级学科学位授予数超过30人,则该二级学科可以推荐2篇,其他学科按比例推荐)。

二、参评范围

1.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99月1日至2020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并经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认定不涉密。

2.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并附获奖、发表论文、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2.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依据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每篇论文由至少2位专家独立评审(评审表格见附件)。评审结果在各培养单位网站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分类评审,评审结果11月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nzyxwb@njucm.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5.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名单公示期以书面并实名的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在公示期限结束之日起7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将不列入优秀论文名单。

四、表彰与奖励

获得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推荐工作约于每年5月进行,将优先推荐获得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具体推荐资格将按照当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要求评定)。

五、材料报送

    1.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递交符合盲审要求的学位论文(WORD、PDF格式各一份),具体要求见附件。单独附发表论文PDF版证明材料。

2.优秀博士硕士论文专家评审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六、其他说明

1.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布的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2.提交成果的知识产权必须属于南京中医药大学;若为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导师须为通讯作者),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学位论文无关的其余材料不要提供。

附件1.专家评审表.pdf

附件2.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x

附件3.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4.材料报送说明.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