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号)有关精神和《关于填报2020-2021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0〕3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自2O14秋季年起,在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含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公办高校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的实际收费备案标准补助。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12000元。
三、填报时间
各培养单位于9月29日下午5点前将《2020-2021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附件)纸质版(负责人由分管院领导签字,盖培养单位公章)送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05),电子版发至邮箱ygb205@126.com。
四、其他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落实高校残疾学生免学费政策,对于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因直接免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请各单位主动协助本学院残疾新生对接学校各相关部门报到入学手续。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研工部
2020年9月27日
附件:2020-2021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