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网址已更新)

发布时间:2020-08-10浏览次数:18584

为做好2020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实施,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计划

已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招收1名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未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可招收2名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复试

我校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立足于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的创新型优秀人才,根据中医学学科特点和专业学位博士培养要求,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一)复试资格

2020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总分标准分”不低于300分。考生可登录http://202.195.210.88/zs/fsgl/xxfbcx.aspx(已更新)输入考生姓名及个人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二)复试形式

1为做好疫情防控下的研究生招考工作,本批次在职中医博士专业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形式进行。我校选用远程考核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登陆网址为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NUCMBS(已更新)远程考核前考生须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云考场考生操作手册”,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严格遵守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络远程考核考场规则。

2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各招生单位将根据招生简章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相关材料。

4.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及专业基础考查、临床工作、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模块,总成绩为100分。

复试内容

满分(100分)

1.外语应用能力(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等)

30分

2.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30分

3.临床工作、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

40分

各招生单位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名正高,其中原则上含3名博士生导师,专家组必须包含招生导师)。各招生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及考核形式并公布。请考生登陆报考单位网站进行查阅。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原则上为8月15日-8月25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四、录取

(一)成绩计算及一志愿录取

1.总成绩=英语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不接受调剂。

3.对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一志愿报考导师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调剂录取

1.一志愿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接受调剂导师名单及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2.如有排名靠前者在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自愿放弃,学校将按照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递补录取。

、其他事项

1.我校不接收外校及其他报考类别考生调剂。

2.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但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博士外语证书有效期为3年。

4.考生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电子信箱:nzyyzb@njucm.edu.cn


附件: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及考场规则.rar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