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6月补充批次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4浏览次数:2925

为做好20206月补充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审核对象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审核时间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应于714727日期间完成答辩审批、学位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等工作。728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会议决议、上会表决名单及盖章后的学位申请书。具体时间安排由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自行安排并通知

三、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1. 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检查“毕业与学位”栏目,逐一进行培养环节填写条件都满足后,可以提交“学生答辩申请”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操作步骤见附件。(七年制学生、港澳台及留学生不作录入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要求。)

  2. 提交完“学生答辩申请”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院秘书审核通过之后,可以提交答辩结果录入”。

  3. 填写“学位授予数据录入”此部分数据作为上传到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填写后无法修正,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4. 填写“学位授予申请”

  5. 提交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原件或录用通知(中文期刊录用通知需导师确认签字,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确认盖章)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现场审核(七年制学生、港澳台及留学生不作要求

    四、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一)按照答辩材料包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科技档案袋在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领取。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

    (二)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4份。提交校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1份、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2份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提交具体事项请详阅图书馆主页“学生服务”“学位论文提交”专栏或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五、其他事项

  6. 未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照片的研究生,务必于申请学位时,提交4张纸质版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制作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港澳台及留学生请提交至国教院),各培养单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7. 拍照补拍地址:洪武路166号洪武公馆408室025-84506946。

 

 

附件: 答辩申请、学位申请表格答辩申请、学位申请表格.zip

  答辩申请、学位申请流程图答辩申请、学位申请流程图.zip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