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1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难度与全日制境内研究生相当。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人数和报考专业,选派线上考试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和导师,学校组建考核工作小组及考核专家组,做好考生联络、场地安排、综合考核面试等工作。
3.校纪委对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严格落实考试及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考试与录取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采取线上综合考核形式,考核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备用平台为“钉钉”,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后续网站通知。
(一)资格审查
1.综合考核前,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加强“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使用。
(1)港澳地区考生手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照片及相关证件照片;
(2)台湾地区考生手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照片及相关证件照片。
(3)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照片;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照片;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提交认证报告照片。
(4)应届生提供注册至本学期《学生证》照片。
(5)报考中医专业学位(代码 1057 开头)博士研究生,须提供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6)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印件一份。
(7)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8)《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9)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报考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供科研计划书。
(10)提供大陆地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港澳台地区同级别医院)体检合格报告照片。
(二)综合考核
1.线上综合考核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考生大学、硕士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综合考核成绩取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3.综合考核总成绩=英语能力(100分)+专业基础知识(100分)+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100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100分)。
4.加强综合考核过程监管。考核专家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考核,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考核过程要有现场记录。
(三)录取
1.按照考生报考招生单位及专业,对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单项成绩低于60分,或者总成绩低于24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及录取结果经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暂定为7月上旬至中旬,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为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咨询与指导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我校考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包括考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将及时通过研究生院、港澳台教育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
2.加强考生咨询服务,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考核工作小组设专人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考生参加线上综合考核工作的指导,提前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做好设备和网络环境调试。
五、资格复审
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工作监督
校纪委对我校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七、其他说明
1.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通知。
2.所有考生在考试及录取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