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后续相关事宜的公告(更新)

发布时间:2020-06-12浏览次数:31591

全体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现将拟录取后相关事宜统一回复如下:

一、有关体检

1、体检原则上在当地三级甲等医院完成。

2、体检内容参照基础入职体检。体检异常结果请至专科复查,并提供专科诊断。

3、体检报告于6月20日前邮寄给各招生单位联系人(附件1)。

二、关于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1、表格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暂无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档案保管单位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

2、调查表于6月20日前邮寄给各招生单位联系人(附件1)。

3、确因疫情防控原因,表格暂不能盖章的,请与所在招生单位联系人联系,开学后补交。

三、关于定向培养协议

1、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下载《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附件2-4),与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于6月20日前将原件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期将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入学前须将档案、人事转到学校,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
3、拟变更录取类别的考生,须在6月30日前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考生编号、联系电话,落款处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非定向”变更为“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由“定向”变更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辞职证明”及本人人事档案。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或不能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关于入学复审

入学后我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入学体检,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体检不合格、政治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关于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1、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中旬发出,调档案随通知书一并寄出。

2、如因毕业等原因需要修改通讯地址的,请在6月30日前填写

http://nzyyjsy210023.mikecrm.com/oChZ0Ym(因每天访客登陆限制,如遇无法登陆,请次日一早再进行尝试),其余一律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留地址寄送。

3、受疫情防控影响,今年不提供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的服务。

六、关于档案转寄、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具体通知:

2、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5811355。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人.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pdf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__(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pdf

附件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__(非在职考生 )定向协议书(格式).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