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0-06-02浏览次数:49461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三年

三、报考类别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四、招生计划

本批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2名(含1个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3名。

五、招考方式与报名条件

1.“申请-考核”制

具体要求见《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2. 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经全日制本科教育,取得学士学位;

4)申请者为本校二年级、三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暂不接受“硕博连读”申请;

5)硕博连读考生博士阶段导师与其硕士阶段导师一致,如有不一致需征得硕士导师同意方可报名,并延续硕士阶段研究方向。

6)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 CET-6 成绩≥426分;

    <2> 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SCI专业学术论文。

六、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

1. 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2063日至2020610

2. 报名程序: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http://202.195.210.88/zs/bswb/index.aspx),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内容必须如实、完整、准确。报名结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

2)下载打印其他用表,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

3. 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非定向就业——非应届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前时须提供《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档案转交确认书》。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被录取前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者,经入学学籍清查确认,将取消学籍。

4.报名材料提交:

1)网报完成提交后,考生根据报考类别要求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并将全部待审核材料原件扫描打包发送至研招办邮箱:nzyyzb@163.com

2)邮件名称及扫描件压缩包命名方式为:报考院系代码+报考院系名称+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例如:002第一临床医学院100506中医内科学张三。

3)审核材料包括以下内容,请按照该顺序整理并扫描:

A. 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盖章);--全体考生必须提交

B. 专家推荐书两份(见附件,专家本人签字,可电子签章,校外推荐专家需提供专家职称证明电子材料);--全体考生必须提交

C. 思想政治考察表(见附件,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盖章);--全体考生必须提交

D. 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全体考生必须提交

E. 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全体考生必须提交

F.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申请-考核”制考往届生提交

G. 应届硕士须提供已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草稿(不少于一万字);--“申请-考核”制考应届生提交

H.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全体考生必须提交

I.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全体考生提交

J. 可以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材料;--全体考生提交

K. 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照片;--“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

L. 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见附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申请-考核”制在职人员提交

M. 考生诚信网络远程考核承诺书。--全体考生必须提交

凡逾期未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

第二阶段:缴费

我校实行网络缴费,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核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缴费方法:手机微信关注“南中医财务处”--“业务办理”--“公共服务”--“自助缴费”

1.“申请-考核”制报名考试费80元;

2.硕博连读免报名考试费。

第三阶段:资格审查

1.初审研究生院根据邮件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复审。各培养单位及导师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并将入围名单导入“云考场”平台。

七、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与录取方案

参考《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及各培养单位考核实施细则。

(二)考核形式

1为做好疫情防控下的研究生招考工作,本批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考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形式进行。我校选用远程考核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登陆网址为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NJZYYDX1,远程考核前考生须仔细阅读“考生须知”“云考场考生操作手册”,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严格遵守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络远程考核考场规则。

2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收费标准与学习待遇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0000//学年,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2000//学年。

我校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项目内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九、其他说明

1.新中药学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归属南京中医药大学,由南京中医药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授予学位,发放奖助学金,开展就业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实习和学位论文指导等工作由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负责,享受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提供的学习、住宿条件和科研补助等待遇。

2.考生因报考与原学习、工作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对其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对于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

4.2020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考生关注。

5.研招办联系电话:025-85811028025-85816077(传真)

 附件:

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批).pdf

各类材料下载:各类材料下载.rar

网络远程考核须知及考场规则:网络远程考核须知及考场规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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