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2浏览次数:53851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相关改革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并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或院长(所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各招生单位须以正式发文形式确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

3.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4.学校选用中国移动的“云考场”作为主考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安排平台操作培训。各招生单位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每个复试小组须安排专职秘书负责远程面试系统的操作,确保远程面试安全、顺畅、稳定。

5.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研究生院将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院系的远程复试工作。

6.校纪委对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校外招生单位纪委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上线考生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复试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各专业复试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划定,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

3.各招生单位必须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由学校统筹分配。

四、一志愿复试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我校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面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后期通知。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使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10)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网络面试(总分500分)  

1.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

3.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4.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校纪委或各招生单位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须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原则上为5月15日-25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五、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招生单位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单位审核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全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4.全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6月20日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调剂工作

1.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七、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6月20日前提交当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各招生单位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资格复审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校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网络复试,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工作监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各招生单位的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校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十、其他说明

1.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于5月15日前与报考单位取得联系,学校根据情况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整。请考生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微信支付自行完成。(方法:手机微信关注“南中医计财处”--“业务办理”--“公共服务”--“自助缴费”)

附件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方式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人.pdf

附件3: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考生承诺书.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