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6-24 浏览次数: 14353

为做好2019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实施,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录取基本分数线
外语成绩不低于300分,复试成绩合格。
三、录取办法
1. 招生名额:已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招收1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经导师申请可再顺录1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未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可招收2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一志愿录取:
(1)对于上线人数充足的导师,根据导师名额,在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总成绩=英语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拟录取公示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028。
3.调剂录取
(1)对于上线人数不充足的导师,可在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2019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调剂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后,于2019年7月1日前将纸质《申请表》送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可接收导师名单见附件3。
4.联合培养录取
为推进学科发展需要,鼓励临床学科与基础学科研究融合发展,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原报考导师与基础学科研究导师联合培养。通过该类方式录取的考生自入学之日起至第一学年结束必须在校进行博士课程学习,并在基础学科导师课题组进行科研训练。
申请联合培养的考生须填写《2019年跨学科联合培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可接收联合培养的导师见附件5。经两位导师同意后,于2019年7月1日前将纸质《申请表》送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如有排名靠前者在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自愿放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递补录取。
四、其他事项
1.我校不接收外校及其他报考类别考生调剂。
2.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但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博士外语证书有效期为3年。
4.考生如有疑问,请向研招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028,电子信箱:nzyyzb@163.com。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一).pdf 

附件2:2019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调剂申请表.pdf

附件3:2019年可接收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调剂导师一览表.pdf

附件4:2019年跨学科联合培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跨学科联合培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pdf

附件6: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人.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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