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充录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5-30 浏览次数: 12023

根据2019年教育部实际下达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及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学科发展需要,现对2019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补充批次选拔。
一、补充录取专业
    2019年攻读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补充录取专业目录(附件1),2019年攻读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补充录取专业目录(附件2)。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补充录取专业目录(附件3)。
二、补充录取方式及要求
(一)普通招考调剂
1.参加我校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
2.达到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录取基本分数线,因排名未被录取的考生;
3.根据普通招考报考专业及报考条件,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申请调剂。
(二)申请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推荐专家可为考生硕士阶段导师;
5.报考我校中医学临床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医学本科(包括中医学、临床医学)教育背景;
6.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7.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8.申请者须填报“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中药学院考生除外),报到时须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9. CET-6成绩≥426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并被SCI收录。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4日
2.报名程序: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内容必须如实、完整、准确;
(2)按照网报程序要求,下载打印所有表格,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
第二阶段:缴费
1.通过普通招考调剂方式报名的考生无需缴费。
2.通过“申请考核”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方式报名的考生须缴纳考试费80元。我校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缴费后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三阶段: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6月5日(工作日,9:30-11:30;14:0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楼204室)
3.报名材料
    网报通过后,考生根据报考类别要求送交下列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请按照以下顺序对所需材料进行整理,携带全部报名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1)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盖章);
(2)专家推荐书两份(从网报系统中下载,专家本人签字,校外推荐专家需提供专家职称复印件);
(3)政审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盖章);
(4)身份证件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7)应届硕士须提供已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草稿(不少于一万字);
(8)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0)考生认为可以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11)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2)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提交材料类别:
(1) 普通招考调剂考生提交以上材料(1)、(11);
(2) “申请考核”考生提交以上材料中(1)-(11);
(3)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交以上材料中(1) -(12);
    我校不接受函报,请考生不要邮寄报名材料和相关原件,以免遗失。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凡逾期未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
四、录取
1.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组织考察与评价,按照补充录取导师招生名额进行等额录取。
2.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说明
1.其他要求详见我校2019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
2.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1:2019年攻读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补充录取专业目录.pdf

附件2:2019年攻读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补充录取专业目录.pdf

附件3:2019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补充录取专业目录.pdf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人.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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