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9〕5号)(见附件一)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学校认定保密的学位论文在保密期限内不能参评。
二、论文名额分配
2019年我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在2018年评选工作机制基础上,引入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参与评选,推荐名额不再按比例具体分配到各高校,改为各校每个学位授权点由学校择优推荐上报1篇,由教指委开展复评。我校各学位点论文推荐名额表见附件二。
三、参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申报对象要求的个人均可在6月2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申报。
(二)培养单位审查
各培养单位应6月5日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盲审处理要求和学术行为规范进行专门审查,并报送审查通过的论文电子版(PDF版)及申报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的汇总情况。
(三)专家组评审
研究生院聘请相关或相近学科的专家组成评议组在6月10日前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专家遴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公示
专家组评审结果按要求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确定为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同时推荐申报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报送省教育评估院,上传“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系统”。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在6月5日前将审查通过后的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和《申报论文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发表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二)(WORD格式)发送至nzyxwb@njucm.edu.cn,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送要求
1.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论文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2.学位论文电子版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身份信息。
3.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4.每篇参评论文(PDF版本)一个文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命名为“YB-X_10315_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_论文题目(不含副标题)_LW”,优秀专博学位论文命名为“YS-Z_10315_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代码及名称_论文题目(不含副标题)_LW”,优秀学硕学位论文命名为“YS-X_10315_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_论文题目(不含副标题)_LW”,优秀专硕学位论文命名为“YS-Z_10315_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代码及名称_论文题目(不含副标题)_LW”。(格式以此为准)
(三)报送联系人
联系人:研究生院学位办黄滋淳,联系电话:85811062。
附件一: 《南京中医药大学各学位点论文推荐名额表》
附件二: 《申报论文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发表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汇总表》
附件三:《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一.doc附件二.doc2019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通知.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