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非直属培养单位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6 浏览次数: 2348

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即将开始。请非直属培养单位研究生第一至第七党支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前的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本次非直属培养单位研究生第一至第七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中拟发展人员均需在本期上报的“研究生院2019年党员发展对象”中,严禁无计划发展。

    2.研究生院党委将按照材料审查情况(30%)、笔试成绩(40%)、现场答辩情况(30%)综合考察发展对象。

    3.关于材料审查:请非直属培养单位研究生第一至第七党支部将拟发展人员相关材料以支部为单位在5月13日12:00前送至研究生院党委审核,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考察。材料评分标准及准备要求见附件一。

    4.关于笔试:全部拟发展人员均须参加关于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关于现场答辩:全部拟发展人员均须参加“党员发展答辩”环节,“答辩”主要包括“自述”、“答辩”和“打分”三个环节。“自述”,是指答辩人汇报自己近段时间的学习、科研、生活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阐述党员的责任与义务,限时间3分钟。“答辩”,是指答辩专家根据答辩人“自述”情况和预先设计的题目向答辩人提问。“打分”,是指答辩专家根据答辩人的“自述”和“答辩”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打分。

    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一:研究生党员发展材料审核准备要求及评分标准.doc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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