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党委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0 浏览次数: 1330

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将于近期召开。根据学校党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中医大委组〔201833号)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任务

选举产生研究生院党委出席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人选。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81125日(星期日)1400,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B7-203教室。

三、参会人员

研究生党委全体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

四、会议要求

1.扎实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体现,积极参加选举工作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各位党员应合理安排时间,克服个人困难,积极参会并履行党员义务,原则上不得以加班、值班、实验安排等理由请假。

2.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疾病导致不能代表本人意志、已经出国在外、已经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手续、其他特殊情形等。各支部必须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情况报告(见附件1)。

3.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所在支部书记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党委审核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虽请假但未经院党委批准而缺席会议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一律给予警告处分。

4.各支部应将本通知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党员,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于1123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本支部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2)报送到研究生院党委。如有第一条所列情形的,同时报送附件1

       5.各支部应组织参会党员于1125日(星期日)1330前入场完毕并签到,到会情况应及时报告会议联系人。联系人:李  怡,联系方式:13701475509,邮箱:47291621@qq.com

附件1:情况报告.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名单.doc  

  

  

研究生院党委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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