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14 浏览次数: 72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立即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现就对研究生学习、工作和生活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研究生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

请各培养单位在相关专业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对研究生学习和工作场所(临床基地、实验室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要深入排查临床基地、实验室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化学药品、放射物品、机电设备器械等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有关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立即落实整改。

二、加强对汉中门和仙林校区研究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

请各培养单位组织在汉中门和仙林两个校区住宿的全体研究生先行自我开展安全检查。严禁在宿舍内存放电磁炉、电饭煲、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和管制刀具;严禁存放酒精、汽油、炸药、强酸、强碱、苯等危险物品和实验用品。研究生院将牵头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分别抽查两个校区学生宿舍的安全情况。

三、加强对规培单位研究生教育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研究生规培单位切实重视研究生安全问题,认真履行教育管理单位的义务和责任,重视研究生安全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必要时向研究生院报告相关情况。

四、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

各单位应对研究生开展安全意识主题教育,增强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意识。研究生住宿区内严禁违章用电,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研究生学习医院距离宿舍区有一定距离的,请相关科室、导师妥善安排研究生实习和工作时间。若因工作需要持续到晚间,应确保相关研究生特别是女生的行程安全。

五、加强对研究生导师队伍的管理。

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请各培养单位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的管理,切实将相关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宣传到位,为研究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研究生导师要密切关注研究生的学习动态、生活和情感情况,保持与研究生的有效沟通,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和人员应及早防范、干预和报告。

冬季已至,各类安全风险有所增加。居安思危,重在预防。为保障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本人要切实提升安全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研究生院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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