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特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7年12月21日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特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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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7年12月21日